2023年8月16日,由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承担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规范》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的要求、流程、内容、质量监控和成果提交。本文件适用于国家、省、市、县各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和全省统一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的建设。市级统一库的建设参照执行。注:本文件中的“各级规划数据库”和“全省统一库”未加特殊说明的,均指“国家、省、市、县各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和“全省统一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
本文件规定了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的总体要求、流程、内容、质量监控和成果提交。该规范适用于国家、省、市、县各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及全省统一库的建设,旨在提升矿产资源管理和信息化水平。建库对象主要包括各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数据库和通过汇集形成的全省统一库,建设须遵循统一数学基础、标准规范和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要求。流程涵盖生产准备、各级规划数据库建设,以及全省统一库的空间数据汇集、规划附表整理和成果附图制作,最终形成标准化的空间数据、附表、图件和文档等成果。
各级规划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空间数据建库、规划附表数据建库,以及成果附图、附表和规划文本的整理。空间数据建库需依据图形成果和拐点坐标建立图层并录入属性;规划附表数据需根据标准建立属性结构并录入内容;所有成果均须按照规范进行标准化命名和目录整理,并完成元数据建库和数据质量检查。
全省统一库通过汇集省、市、县各级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数据库中的主要规划要素而形成。建设流程包括对空间数据进行追加合并与滤重处理,统一整理规划附表数据,并以省级成果为基础制作成果图件。完成后须进行严格的数据质量检查,确保图形、属性及拓扑关系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