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自然资源部制定《页岩层系石油储量估算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页2024年11月20日,自然资源部岩层系石油储量估算情形,储量的估算条件与方法,储量估算参数的确定,储量综合评价和报告编写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页岩层系石油储量估算和评价工作。
本规范规定了页岩层系石油资源储量估算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储量估算情形、各级地质储量估算条件与方法、关键参数确定规则、技术可采与经济可采储量估算、储量综合评价及报告编写等内容。本规范将页岩层系石油界定为赋存于富有机质烃源岩层系内、以页岩和泥页岩等为主且仅含少量薄夹层的自生自储连续型非常规油藏,明确其一般需通过体积压裂等措施才能获得商业油流。在储量分类上,本规范将勘探开发过程划分为预探、评价、开发三个阶段,并依据对油藏的认识和证实程度,系统规定了探明、控制、预测三级地质储量的估算条件与可靠程度要求,同时针对新增、复算、核算、标定和结算五种储量估算情形给出了具体操作准则。
本规范确立了以容积法和体积法为主的静态估算方法,以及适用于开发后期的动态法。容积法基于含油面积、有效厚度、有效孔隙度、原始含油饱和度和体积系数等参数进行计算;体积法则以页岩质量密度和游离烃含油量为核心参数。针对不同级别的储量,本规范详细规定了含油面积的圈定边界与外推规则、有效厚度的下限标准划定方法,以及有效孔隙度、原始含油饱和度、游离烃含油量等关键参数的实验测定要求与取值原则,强调探明储量参数须以岩芯分析、测井和试采资料的综合研究为基础。
本规范分别规定了探明技术可采和控制技术可采储量的估算条件与方法,要求采收率的确定需依据地质特征和开发方式,采用经验公式、类比法或数值模拟法等,已开发区域则可应用产量递减法和数值模拟法直接估算。在经济可采储量方面,本规范明确需运用现金流量法或经济极限法进行经济评价,评价时须依据开发方案预测产量与成本,核实净现值与内部收益率等指标,只有当评价结果为经济可行时方可估算经济可采储量,并对剩余经济可采储量的计算、经济极限产量的测算以及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的处理方式作出了规定。
该规范作为页岩层系石油储量估算领域的行业标准,填补了国内针对此类连续性非常规油藏储量评估的技术空白,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储量评审、备案和统计提供了统一的操作准则。该规范首次系统地将页岩层系石油从常规油藏和致密油中独立出来,通过明确其定义边界(夹层单层厚度和累计厚度占比上限)、储量起算标准以及水平井和直斜井不同开发方式的差异化要求,使储量估算更加契合页岩油气的地质特征与开发实际。在实践层面,该规范通过细化五种储量估算情形和三级地质储量的勘探开发程度要求,增强了储量数据在油田全生命周期内的动态管理能力;通过引入游离烃含油量等特色参数并规定保压密闭取芯的实验要求,提升了储量参数取值的精度与可靠性。该规范的实施将有力规范页岩油资源的资产化管理,为相关企业的勘探开发决策、可采储量标定和项目经济性评价提供科学的依据,对推动我国页岩油资源的规模发现和效益开发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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