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寒地自驾车营地建设规范》DB23/T3555-2023,自2023年08月20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寒地自驾车营地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原则、选址与建设条件、规划与布局、功能区设置和服务设施建设。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各种类型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其他区域寒地地带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强调营地建设须与自然环境相融合,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承载能力,并特别针对寒地气候条件,在内部道路抗冻性能、室内活动空间配置、冬季应急救助预案等方面提出针对性要求。本规范将营地功能区划分为出入口、停车场、服务中心、自驾车露营区、房车露营区、休闲娱乐区、行政后勤区及特色功能区等主体板块,并对各功能区的面积标准、设施配备、安全卫生及信息服务等作出量化或定性规定,旨在构建安全、舒适、便捷且富有地域特色的寒地自驾露营服务体系。
本规范要求营地选址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区与污染源区域,优先选择生态环境良好、风景优美且临近交通节点的地域,并充分考虑与周边旅游景区、村镇的组合联动效应。在规划层面,应由专业机构编制总体与详细规划,充分衔接上位规划,使营地总体风格与当地生态文化特色及旅游市场相适应,同时合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
本规范对营地主体功能区的建设标准进行了细致规定。自驾车露营区与房车露营区的营位数量均不宜少于20个,并对单个营位占地面积、车位间距、地表硬化及排水等提出明确要求。服务中心须位置合理、功能完善,配备无障碍设施与信息服务设备。此外,本规范针对寒地特点,要求室内外休闲娱乐区结合地域特色设置,并确保各类设施在严寒气候下正常运行,同时强调在出入口、内部道路及供电供水等方面满足抗冻与应急需求。
本规范从消防安全、生活卫生、污水处理到应急医疗等方面构建了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要求配备24小时监控与巡查,制定应急救助预案,并配置雪地胎、防冻液等寒地专用物资。在特色功能方面,营地可根据定位设置木屋、帐篷、集装箱等多元化住宿区及宠物乐园,其中帐篷区以中心辐射200米范围内须设置公共卫生设施,各类特色设施的卫生与安全标准均需符合相关国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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