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计规范》DB37/T4632-2023,自2023年09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计的原则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地铁、市域快轨、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计原则与技术细则,适用于地铁、市域快轨、轻轨等制式。本规范将导向系统按旅客乘降全流程划分为进站、乘车、换乘、出站四类子系统,并明确了由位置标志、导向标志、线路图、信息索引标志、安全标志等十余类导向要素构成的完整体系。为保障全程信息连续、辨识高效,本规范从图形符号、中英文字体字距、线路标志色、标志底色与尺寸比例、设置点位及安装高度等方面提出了统一的通用设计基准,并对站外引导、站内通行指引、站台乘降提示及街区信息图示等关键场景分别给出量化与布局要求,同时融合了无障碍设计与可变信息媒介的应用规定。
本规范构建了覆盖“进站—乘车—换乘—出站”全路径的导向系统模型,确立颜色、文字、图形符号等视觉元素的统一设计基准。明确导向要素的尺寸、风格需与车站空间协调,信息内容优先采用图形符号传递,并根据信息更换频率选用动态电子屏等可变媒介,以保证全线网的视觉连续性与辨识性。
本规范分别对各关键节点提出具体设计要求:站外导向标志应设置于车站周边主要路口,标明距离与方向;乘车及换乘导向标志在通道转折、分岔或过长路段须连续重复设置;站台站名标志须便于车内乘客透过车窗辨识;出站导向标志需整合出口编号与周边道路、公共服务机构等信息,并遵循既定的信息分级原则。
本规范对线路图、车站示意图、街区导向图及信息索引标志的图面内容、表现形式和设置位置作出规定,要求彰显本站并区分换乘关系。同时对运营时间、安全标志、无障碍设施标志及新型可变信息标志的设计与设置确认了技术原则,确保系统功能完备且兼顾特殊群体需求。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