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用不粘轮改性乳化沥青粘层应用技术规范》DB37/T4776-2024,2024年12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路用不粘轮改性乳化沥青的材料、施工及质量标准与控制等技术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道路沥青路面新建、改扩建和养护工程用粘结层。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路用不粘轮改性乳化沥青粘层在材料选用、施工工艺及质量管控方面的全套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等级道路沥青路面的新建、改扩建和养护工程。全文围绕不粘轮改性乳化沥青这一核心材料,明确了其破乳后不黏附车轮的技术特性,并依据材料性能差异划分为I型和Ⅱ型两类。在此基础上,本规范详细阐述了从下承层检查、智能喷洒设备调试与洒布作业,到施工后的质量检测与控制闭环流程,尤其对洒布量、洒布温度、开放交通时间等关键参数给出了量化指标。同时,本规范以规范性附录形式提供了附着拉拔强度、复合件拉拔强度、复合件剪切强度及粘轮率四项核心性能指标的标准化试验方法,确保了检测过程的统一性与结果的可比性。
本规范明确了不粘轮改性乳化沥青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针对其蒸发残留物含量、针入度、软化点等关键技术指标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材料破乳速度和早期强度特性的不同,产品被划分为I型与Ⅱ型,以便于在不同施工环境与交通条件下进行差异化选用,从源头保障粘层质量。
本规范对施工前下承层的洁净度与平整度、洒布设备的清洗与调试、试洒确定洒布量等准备工作做了细致规定。在洒布作业中,要求喷洒车保持匀速稳定,并明确纵向与横向重叠宽度不少于10cm。针对I型和Ⅱ型材料,分别规定了加热温度上限及洒布后1小时与3小时内禁止车辆通行的养护时间,同时强调低温与潮湿环境下不得施工。
本规范建立了以附着拉拔强度为核心指标的质量标准体系,要求现场实测温度下的强度值须通过插值法满足对应材料在25℃和40℃的标准要求。洒布量须依据下承层类型确定,并在铺筑薄层大空隙排水路面时适度提高。同时规定了每洒布一次或每1000㎡为一组的拉拔强度检测频率,不达标时必须停工整改,确保质量控制的实时性与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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