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第2部分:基本功能要求》DB37/T4633.2-2023,自2023年09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架构和基本功能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各级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
本部分为山东省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系列标准的第二部分,聚焦平台基本功能要求。本文件系统规定了共享交换平台的功能架构,将其划分为服务层、应用层、能力支撑层与数据资源层四个组成部分,并对各层的功能模块进行了详细规范。本文件旨在为山东省各级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提供统一的功能依据,指导平台实现视频监控资源的目录化管理、申请授权流转、视频实时与历史调阅、智能分析应用以及全生命周期的运维监管,从而支撑全省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建设的集约化、联网的规范化和应用的智能化。
本文件详细规定了平台应用层应具备的功能体系。在资源管理方面,需支持目录采集、审核、查询与订阅等功能,实现视频监控点位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在业务应用方面,需提供申请授权工单的流转与统计、视频的实时调阅与云台控制、历史视音频的查询与回放以及视频转码等服务,保障视频资源的便捷获取与安全共享。
本文件明确了平台的智能运维与数据支撑能力。能力支撑层需集成点位治理、视频AI分析、时钟同步和地图信息服务等模块,为上层应用提供分析处理与基础服务能力。数据资源层则需建设资源目录库、视频图像资源库和运行监测库,用以存储和管理设备目录信息、视音频图像数据以及运行状态日志等,为平台的稳定运行和决策分析提供全面的数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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