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多测合一技术规范》DB3702/T39-2023,2023年12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多测合一的控制测量、用地预审与选址测量、土地勘测定界测量、拨地定界测量、规划放(验)线测量、规划竣工测量、不动产测绘、用地复核测量、地下管线测量、人防测量、成果质量检验与提交的基本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多测合一的测绘工作,不适用于特殊工程及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的测绘工作。
本规范立足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改革需求,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验收登记三个阶段所涉及的用地预审与选址、土地勘测定界、拨地定界、规划放(验)线、规划竣工、不动产测绘、用地复核、地下管线及人防测量等十余项测绘业务整合为统一的综合测绘事项。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各环节的控制测量、时空基准、技术方法与精度指标,明确了从外业数据采集、内业计算到成果图件编制、质量检验与提交的全流程技术要求,确立了“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旨在消除重复测绘,统一技术口径,保障成果的规范性与互认性。
本规范以青岛市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统一时空基准,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的测绘事项归并为立项用地综合测绘、规划施工综合测绘和验收登记综合测绘三大阶段。通过对控制测量、界址点施测、建筑面积测算等关键环节的精度指标与作业方法进行统一规定,为多测合一提供了标准化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对各项测绘内容提出了差异化的操作细则与精度控制标准。例如,规划竣工测量明确要求测定建(构)筑物平面位置、高度层高、基底与建筑面积,并对不同层高下的建筑面积计算值(容积率核算)给出具体倍数规则;地下管线测量强调覆土前跟踪实测与数据入库要求;人防测量则对特征点点位中误差和面积精度做了专门规定。
本规范明确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质量管理制度,要求测绘成果通过过程检查、最终检查与委托单位验收。同时,本规范统一了成果报告的编制格式,规定报告书须冠以“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成果报告书”字样,并附录了封面、目录及内容编排的参考格式,确保全市成果的规范性与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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