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适老型智能建筑设计规范》DB42/T2072-2023,自2023年11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适老型智能建筑的基本要求、适老型建筑智能化系统和各类老年人经常活动和使用的建筑提出适老化设计配置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建筑、政务办公建筑、养老照料设施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商店建筑等民用建筑及公共建筑的智能化系统工程适老化设计。
本规范是关于湖北省适老型智能建筑设计的地方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政务办公、养老照料设施、医疗、交通及商店等民用与公共建筑的智能化系统工程适老化设计。本规范以适老型建筑物为平台,集成信息化应用、智能化集成、信息设施、建筑设备管理、公共安全及机房工程等系统,形成人、建筑、环境协调的整合体,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照护、医疗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可持续发展功能环境。本规范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针对不同建筑类型分别提出了智能化系统的配置要求,涵盖智能照护、健康管理、安全监控、环境调节及生活辅助等功能,并特别强调系统操作应简化、界面宜采用大字体高对比度设计,数据采集与个人信息须严格保护。
本规范构建了由信息化应用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信息设施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及机房工程组成的适老型智能化系统架构。系统应实现健康管理、安全监控、环境调节、生活辅助及便捷服务等核心功能,并根据建筑功能灵活配置。公共安全系统须提供多重警报方式,确保包含视听障碍在内的所有老年人在紧急情况下均可感知;物理环境监测系统应对空气质量、温湿度等实时监测并与建筑设备联动;智能化集成系统宜支持远程及移动扩展,提供多种控制方式以适应老年人生活习惯。
针对不同建筑类型,本规范细化了适老化设计要点。住宅建筑重点在智能照护服务、家居系统、人身安全监测及应急响应,要求配置跌倒报警、无线定位、恒温出水、智能门锁等,并预留康养设备安装空间。养老照料设施建筑强调医养结合服务综合管理,集成健康监测、用药管理、康复训练等功能,并通过智能物流系统提升服务效率。医疗、政务办公、交通及商店建筑则分别突出护理呼应信号、适老服务专区与流程代办、无障碍出行引导、以及适老结账通道等专项配置,以全面保障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的便利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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