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路隧道岩溶水文地质勘察规程》DB42/T2353-2024,2025年02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隧道岩溶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等级划分、各勘察阶段技术要求、勘察方法以及岩溶水文地质评价方法与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与改扩建公路隧道的工可勘察阶段、初步勘察阶段、详细勘察阶段、施工勘察阶段的岩溶水文地质勘察。运营期的岩溶水文地质勘察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规程为规范湖北省公路隧道岩溶水文地质勘察工作而制定,适用于新建与改扩建公路隧道各勘察阶段。本规程系统规定了公路隧道岩溶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等级划分标准,以及工可、初步、详细、施工各阶段的技术要求与勘察方法组合。本规程强调采用遥感、调绘、物探、钻探、试验和动态监测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勘察方法,并明确了隧道涌水量计算、水压力荷载分析、岩溶危险性评价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评价方法。本规程还对水文地质参数计算、示踪试验及放水试验等专项技术作出了详细规定,并对不同岩溶水文地质问题提出了对应的处置措施建议,为隧道设计与施工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本规程将勘察工作划分为工可、初步、详细及施工四个阶段,并根据岩溶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等级确定各阶段的勘察内容与工作方法。工可阶段以资料收集和水文地质调绘为主,初步勘察阶段须基本查明隧址区岩溶类型、暗河位置、富水带分布及岩溶水系统垂直分带特征,详细勘察阶段应加密勘探测试工作,施工阶段则侧重超前地质预报、涌水动态观测和应对措施制定,体现了“动态勘察”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本规程明确了水文地质遥感、调绘、物探、钻探、试验以及地下水动态监测的完整技术体系。水文地质调绘应查明岩溶形态、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及岩溶水系统特征;物探方法包括大地电磁法、瞬变电磁法和高密度电法等地面物探,以及综合测井、孔内电视和层析成像等孔内物探;钻探工作须兼作水文地质观测与试验孔,通过抽水、注水、压水和示踪试验获取水文地质参数。
本规程规定了隧道涌水量计算应采用水均衡法、地下水动力学法、水文地质比拟法等多种方法综合评价,要求分段预测最大涌水量和正常涌水量,并分析涌水突水危险性。水压力荷载应以暴雨时可能形成的最大水头为基础确定,同时须评价隧道施工对周边水环境和生态的影响。对岩溶洞穴、裂隙、管道和暗河五大类型危害,本规程在附录中提供了相应的工程防治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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