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对重庆市《住宅电气设计标准》DB50/T-147-2012的全面修订,旨在统一住宅建筑电气设计标准,保障设计质量并贯彻国家双碳战略。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涵盖重庆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建筑电气设计,但不包括附设的防空地下室工程。修订的核心在于适应住宅建筑电气装置增多、用电水平增长及智能化发展的趋势,全面更新了供配电、变电所、低压配电、防雷接地、电气防火及智能化系统等技术内容。本规范特别新增了建筑电气节能与绿建、建筑电气装配式、住宅小区车库及电气环境四个章节,并将原安全与信息设施系统扩展为智能化系统暨智慧小区,以响应绿色低碳、装配式建造及智慧社区发展的要求。设计需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和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并积极采用高效节能、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严禁使用已被淘汰的设备,同时适当预留未来发展条件。
供配电与变电所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建筑的负荷分级、负荷计算方法及电能计量方式,要求变电所选址应避开住户正下方、正上方及贴邻区域,并优先选用低损耗、低噪声的节能型变压器。公用变电所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宜大于800kVA,且需预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条件。备用电源与主用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对建筑高度150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强制要求设置柴油发电机组作为自备电源。
低压配电与布线安全
低压配电系统设计要求照明、动力及消防等负荷分别自成系统,并强调三相负荷分配的平衡。在安全保护方面,严格规定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配置,要求每套住宅必须设置自恢复式过、欠电压保护电器。布线系统方面,套内电气管线应采用穿管暗敷方式,对电气竖井内的防火封堵、应急与非应急电源线路的隔离间距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导管和电缆的选择亦基于环境条件进行了细化规定。
智能化与电气防火
标准将原安全与信息设施系统升级为智能化系统暨智慧小区,要求系统设计涵盖信息化应用、信息设施、建筑设备管理及公共安全等子系统,并应与建筑同步规划建设。在电气防火方面,明确了不同建筑高度及功能的住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要求,规定了消防用电负荷的分级供电方式及末端配电箱的设置位置,以保障消防设备供电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