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居住绿地设计标准》DB23/T3410-2023,自2023年06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居住绿地术语;基本规定;总体设计;竖向设计;道路与场地设计;种植设计;构筑物、小品及其他设施设计;水体设计;给水排水设计;电气设计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新建、改建居住绿地设计。本文件不适用于各级生活圈居住区公共绿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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