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旅游体验基地评定规范》DB11/T2119-2023,自2023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文化旅游体验基地的基本要求、评定内容及评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文化旅游体验基地的评定。
本规范规定了文化旅游体验基地的基本要求、评定内容及评定方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文化旅游体验基地的评定工作。本规范明确,文化旅游体验基地是指能充分展示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优势,对传播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等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并提供互动式、沉浸式体验服务的文化旅游供给空间。申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专职管理与服务人员、完善设施设备及相应资质,且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评定围绕产品、场所与设施设备、服务、适游性、管理五大维度展开,采用必备条件审核与百分制评分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达80分及以上并经专家评审通过方可认定,同时建立定期复核与退出机制,以保障基地品质持续提升。
本规范强调产品应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鲜明文化主题与科普教育价值,类型丰富多样,注重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和挑战性,并鼓励广泛运用新技术打造沉浸式体验场景。体验方式涵盖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等多重感官渠道,可采取场馆导览式、艺术导赏式、沙龙课程式及在线体验等多种形式,且须有科学清晰的体验流程规划、专人讲解指导及明确的文字说明。
本规范要求建筑风格与装饰装修应体现产品主题文化特征,配备公共休息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实现通信信号全覆盖与人流密集场所无线网络覆盖。服务方面,讲解示范人员需具备专业资质,讲解词须科学准确;信息服务应多渠道公开体验项目、预约方式、安全须知等内容,并可提供在线预订、智能导览等智慧服务;同时落实票价优惠与便民物品供给等惠民措施,确保标识系统完善、环境卫生整洁、厕所数量充足无异味。
本规范规定基地须建立涵盖设施设备、人员、安全、环境卫生、投诉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并定期接受专业技能与安全培训,消防设施须完好有效且符合相关标准,同时应具备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能提供有效救助服务。外部交通便利性、周边停车条件等适游性指标亦纳入评定范围,以保障游客全程体验品质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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