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急避难场所运维技术导则》DB11/T2464-2025,自2025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应急避难场所运维的一般要求、功能区运维、场地与建筑运维、应急设施设备及物资运维、培训宣传与演练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运行维护,不适用于人防工程兼做应急避难场所运维工作。
本导则规定了北京市应急避难场所日常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适用于除人防工程兼用场所外的各类应急避难场所。本导则从制度机制、功能区、场地建筑、设施设备及物资、培训演练等维度,构建了系统化的运维体系,明确了统一要求、分工负责、定期维护、及时启用的工作原则。运维单位须配备专兼职人员,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巡查检查、档案记录等制度要求,并鼓励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升运维效能,确保场所的现状与设计保持一致,随时具备启用条件。
本导则要求建立健全包含职责分工、启闭程序、隐患排查、巡查保养、物资管理及培训演练在内的运维制度体系。运维单位须每年组织隐患排查并制定治理方案,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重点监控。同时,须确保有效避难面积、功能布局与备案及设计要求一致,运维档案与异常记录完整,发现问题即查即改,保障场所安全可用。
本导则规定每年至少对预设应急功能的系统性、完整性进行1次检验校核,并对功能区布局、有效面积等进行巡检。避难场地巡检每月不少于1次,避难建筑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巡查频次,并在雨季、供暖季等特殊环境前后进行特定检查,全面覆盖场地平整度、建筑结构安全、通道畅通等关键要素。
本导则对应急供电、供水、排污、照明、通讯、消防等各类设施设备及应急物资的巡检频次、维护内容与执行标准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要求每年对运维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的技能培训,组织不少于1次的应急预案演练,并向社会公众宣传避难场所信息,以持续提升运维能力与社会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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