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运行监测指标体系》DB11/T2375-2024,2025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城市运行监测指标体系的设立原则、总体框架、分类及描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及下辖行政区的城市运行监测指标体系的建立。
本规范立足于北京市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框架,围绕“一网慧治”决策目标,系统构建了城市运行监测指标体系。本规范确立了系统性、客观性、可操作性三项设立原则,形成覆盖6个一级分类、35个二级分类的总体框架,用于承载和管理各类城市运行指标。通过对社会民生、环境资源、公共管理、经济运行、市场经营、社会治理六大领域的量化监测,本规范旨在动态表征城市各行业、各领域的运行状态与服务能力,为构建动态监测、精细管理、高效决策的城市运行管理支撑应用体系提供数字基础。
本规范以城市基本要素和政务职能为纲,将监测指标划分为社会民生、环境资源、公共管理、经济运行、市场经营、社会治理六大板块。这种分类方式充分体现了指标体系的综合性和辐射度,既覆盖了各管理机构的职能范畴,也能反映城市运行管理事务的本质。
本规范在一级框架下设35项二级分类,涵盖教育、医疗、交通、产业等各项细分业务领域。指标本身被定义为可从时间、区域和属性等维度量化、动态表征特定业务运行状态的数据单元,确保每一项指标来源可追溯、可量化、有依据。
本规范强调以“优政、惠民、兴业”为导向的系统性原则,要求指标分类科学合理、来源规范。同时注重可操作性,要求指标体系能够适应北京智慧城市建设不同阶段的目标与任务推进需要,具备实际落地的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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