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全过程管理,保证产品质量,促进预制构件生产标准化、信息化、系列化和产业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制定山东省《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与验收标准》DB37/T5020-2023,自2023年08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在工厂生产的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和质量验收。本标准包括的产品不应对人体、生物和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涉及与使用有关的安全与环保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是对原《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预制构件制作与验收规程》的全面修订,系统规定了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在工厂生产全过程中的技术要求与管理准则。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从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入手,依次对原材料选用、构件制作工艺、质量检查验收、标识与产品合格证、存放运输及成品保护、安全环保以及信息化管理等环节作出详尽规定。本次修订重点完善了预制构件术语和基本规定,更新了材料性能指标,增补了安全环保与绿色制造内容,并首次引入信息化管理、智能工厂及数字化制造等前瞻性要求,旨在推动构件生产向标准化、信息化、系列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要求。
本规范明确了混凝土、钢筋与钢材、保温材料与拉结件、连接材料、预应力用材料、外装饰材料及脱模剂等各类原材料的性能指标、进厂检验与储存要求,强调原材料质量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并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构件制作方面,对模具设计组装、钢筋骨架与预埋件安装、预应力构件施工、混凝土浇筑养护及脱模等全过程工序提出了具体操作规定和技术参数,包括混凝土强度等级、蒸养温控曲线、脱模起吊强度等关键指标。
本规范构建了覆盖生产过程质量检查、抽样检验和构件质量验收的三级质量控制体系。生产过程实行全数检查,涵盖模具组装、钢筋安装、预埋件布置、混凝土浇筑及成品外观尺寸等分项;抽样检验针对原材料、连接接头、结构性能等关键项目规定取样规则与判定标准;构件出厂前须完成隐蔽工程验收和成品质量验收,并出具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确保每一件构件质量可追溯。
本规范对预制构件的存放场地、堆放方式、吊运操作及运输方案提出系统性要求,明确不同构件类型的存放层数、支垫方式和防护措施,防止构件在存放运输过程中受损。同时,本规范倡导采用BIM技术和RFID芯片等信息化手段,实现从深化设计、生产制造到物流交付的全链条数据贯通与质量追溯,支持智能工厂建设和数字化制造,提升生产管理效率与产品交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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