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规范》DB31/T1389-2022,自2023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种植、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的基地要求以及基地管理制度。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的管理,以及上海市辖区内依法从事种植、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生产企业、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的过程。农业专业大户与个体散户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围绕上海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系统规定了种植、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三类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要求。本规范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产品安全、优质优价”为导向,从基地选址、生产环境、基础设施配套等建设要求出发,贯穿生产管理、污染防治、监测评估及管理制度等全流程,旨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推动按标生产,整体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引导形成与超大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生产方式,为绿色食品规范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本规范对种植、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基地分别明确了选址、生产环境及基础设施配套的建设要求,并对种子、引种、苗种等源头环节加以规范。在生产管理中,着重规定了农药、兽药、渔药的合规使用,病虫草害绿色防控、疫病防治、饲料供应及水质管理等关键技术措施,强调全过程溯源信息化管理,确保生产过程追溯信息完整率达到100%。
本规范要求基地健全污染防治体系,涵盖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及废弃包装物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及臭气控制等关键环节,并明确各类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或资源化利用率指标。同时,本规范建立了覆盖产品质量、土壤质量、疫病卫生、养殖尾水等的年度监测评估机制,形成持续改进的环境管控闭环。
本规范构建了涵盖规范生产、投入品管理、档案管理、产品检测与产地准出、质量可追溯、岗位管理及环境管理七大制度体系,要求基地以专人负责、台账记录、信息化上传等方式落实各项制度,确保生产操作标准化、投入品使用规范化、档案资料完整化,实现从田间到产出的全程可追溯与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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