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养老机构失智老人照护服务规范》DB50/T1424-2023,自2023年09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失智老人照护服务的总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提供失智老人照护服务的养老机构。
本规范立足养老机构服务场景,针对失智老人这一特殊群体的照护需求,系统构建了涵盖环境设施、人员管理、服务供给与质量改进的全链条技术标准。本规范明确以人为中心的照护理念,遵循安全、尊重、自立等核心原则,从建筑分区、标识设计、安全防护等硬件环境,到人员资质、岗前培训、情绪管理等软件能力均提出具体要求。在服务层面,本规范将评估作为起点,融合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医疗管理、社会工作等多专业协作,对饮食、排泄、睡眠、清洁等日常照料环节逐一细化操作要点,同时关注精神症状干预、健康档案建立及临终关怀等人性化服务,并建立内外部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力求为失智老人提供安全、健康、有尊严的养老服务。
本规范要求养老机构对失智照护区域实行分区管理,有条件的宜单独设置照护单元,并通过颜色或熟悉物品区分空间。出入口应进行隐蔽化设计,设置安全徘徊路径,提供时间与方向认知线索。
针对失智老人日常生活能力减退的特点,本规范将生活照料细化为饮食、排泄、睡眠、清洁及穿脱衣裤五大模块,逐一明确操作标准。例如,饮食照料强调使用不易打碎的餐具、固定进食时间与地点、密切观察吞咽情况并防范拔管风险;排泄照料要求掌握老人规律并定时提醒,及时处理失禁及造瘘护理问题;睡眠照料注重昼夜辨识引导与睡前情绪安抚,确保照料过程既有专业规范又具人文温度。
本规范明确养老机构应配置医生、护士、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人员,并基于评估结果为失智老人制定个性化照护方案。康复服务注重延缓认知衰退,可开展主题化训练与非药物治疗;医疗服务涵盖服药核对、精神症状干预、慢性病管理等;社会工作服务则通过社交康乐活动、情绪疏导及志愿者链接,满足老人心理与社交需求,实现多学科团队对失智老人的整体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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