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3.07.20-深圳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3年修订).docx

2023年7月2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修订《深圳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3年修订)》。

本实施标准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而制定的统一操作指引,采用表格形式将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地名管理及其他类别的违法行为与裁量标准逐一对应,确保同类案件得到一致性处理。本标准化繁就简,将不同层级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整合进同一套裁量框架之中,既方便执法人员快速定位和适用,也向社会公众清晰传递了违法后果的可预期性。对于测绘管理类、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类违法行为,本标准明确直接适用省级裁量权实施办法,不再重复规定,从而避免了标准交叉和适用冲突。

规划管理类裁量规则

本部分涵盖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许可内容建设等常见违法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上位法设定处罚档次。本标准根据违法情节、危害程度及是否可采取改正措施,将处罚幅度细化为不同裁量阶次,并明确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特殊区域擅自建设的,属于从重情节,确保过罚相当。

土地管理类裁量规则

本部分聚焦非法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及破坏耕地等典型违法行为,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罚款幅度与处置方式。本标准将占用土地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区分限期拆除与没收建筑物的关键判据,并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从重处罚的裁量导向,强化耕地特殊保护。

地名管理类与减免责清单的衔接

本部分就地名命名、更名等违法行为设定了裁量基准,同时明确了除地名管理类之外的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减免责清单。本标准的这一设计保持了与省级规定的无缝对接,使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的情形在本市执法实践中具有明确的引用依据,兼顾了执法的刚性与柔性。

深圳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3年修订)第1页
第 1 页
深圳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3年修订)第2页
第 2 页
深圳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3年修订)第3页
第 3 页
已加载前 3 页,共 57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