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DB51/T3062-2023,自2023年08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建设区域和工程布局、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管理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范围内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活动。
本规范依据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立足四川省地形地貌与农业生产实际,确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技术准则。本规范将全省建设区域划分为成都平原区、盆地丘陵区、盆周山区、攀西地区及川西高原区五大类型区,遵循“规划引领、因地制宜、量质并重、绿色生态、多元参与、建管并重”的原则,系统规定了田(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及土壤改良、障碍土层消除、土壤培肥等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的技术要求与关键指标。本规范强调按照“急用先建、缺啥补啥”的思路合理确定建设内容,旨在建成田块平整、设施完善、宜机作业、土壤肥沃、旱涝保收的现代化良田,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提供技术支撑。
本规范将全省划分为五大建设区域,针对各区域的气候、地形及障碍因素差异化制定技术重点。工程布局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统筹田、土、水、路、电等基础设施,遵循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明确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一般不高于8%。在田块整治上,平耕地水田推行条田化,坡耕地则实行梯田化,并对田面平整度、田坎砌筑及表土剥离回填等作出了具体参数规定。
本规范将建设内容明确为两大板块。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方面,对小型水源工程的防洪标准、输排水渠道的设计比降与衬砌、机耕路的线型指标与路面结构、输配电线路的电压等级与安全防护等均设定了详细的技术红线。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方面,则系统提出了针对酸化、板结、浅薄等退化土壤的改良措施,并规定了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及测土配方施肥的具体标准与施用量,要求建成区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5%以上。
本规范不仅涵盖建设前期的土地权属确认,还明确了工程建设中须推行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建设监理等制度,强化质量监管。验收评价方面,要求完工后及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与信息化上图入库。更为关键的是,本规范确立了“谁受益、谁管护”的长效机制,要求落实管护主体并签订合同,确保工程设施长期发挥效益,同时对接农业科技应用,推动良种良法与智慧农业技术的集成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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