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规范》DB3205/T1071-2023,自2023年04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电子档案形成、收集、整理、鉴定、归档、移交、存储、处置、利用等管理全过程中元数据设计、捕获、著录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建设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元数据的创建、捕获、管理、更新和应用,也适用于其他不同载体的建设档案及其数字化副本。
本规范规定了苏州市建设电子档案在形成、收集、整理、鉴定、归档、移交、存储、处置、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管理中元数据的设计、捕获与著录要求。本规范采用多实体模式,将元数据划分为文件实体、业务实体、责任者实体和关系实体四大类,并对各实体的元素构成、约束性及实体间关系进行了系统定义。本规范明确了元数据元素的描述方法,统一采用XML作为存储格式,涵盖了从聚合层次、来源、电子标识到权限管理与处置等全部核心元数据元素,并包含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专业属性的详细描述,为不同载体的建设档案及其数字化副本的元数据管理提供了完整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构建了以文件实体为核心、多实体关联的元数据体系。文件实体为必选实体,业务实体记录文件产生的业务背景与专业特征,责任者实体描述相关机构、部门及岗位信息,关系实体则用于表达文件、责任者、业务之间的各类关联。各实体均明确了元素标识、定义、约束性与值域,形成了层次清晰、逻辑严密的元数据框架。
本规范对元数据元素的描述方法做了统一规定,包括标识符、名称、定义、约束性、数据类型和值域等属性,所有元素均采用中文语言和GB18030字符集。在存储方面,本规范规定参照GB/T 18894—2016的要求,采用XML格式进行元数据的组织和存储,并在附录中提供了详细的XML Schema结构示例,确保元数据的标准化交换与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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