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3.06.29-浙江省《共享法庭建设与运行规范》DB33/T 1296-2023.pdf

浙江省《共享法庭建设与运行规范》DB33/T1296-2023,自2023年06月29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共享法庭的分类、基本要求、建设要求、运行要求以及评价与改进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镇街共享法庭、村社共享法庭、特设共享法庭的建设与日常运行。

本规范规定了浙江省共享法庭的建设与运行要求,旨在依托镇街、村社及行业组织现有场所,运用数字化手段整合各类法治资源,构建面向基层的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机制。本规范围绕资源共享、信息共享与服务共享三大基本要求,对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场地设施、数字化平台及跨部门协同等关键环节作出系统性安排,覆盖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与基层治理等核心服务场景,并建立评价改进机制,以保障服务的普惠均等与持续优化。

组织与队伍建设

本规范要求设立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统筹,每处共享法庭至少配备一名联系法官和一名庭务主任。联系法官由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担任,负责指导调解与诉讼服务;庭务主任负责场所维护与引导当事人化解纠纷。本规范同时对人员着装、选任考核及培训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场所与数字化建设

场地选址应因地制宜利用现有办公场所,满足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要求,并统一命名规则与标识样式。数字化建设方面,本规范强调通过集成应用平台构建服务模式,并对信息安全、数据目录编制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无障碍服务作出规定,确保线上线下高效协同。

运行与协同机制

运行内容涵盖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协助网上立案、提供在线庭审便利以及开展庭审直播普法等具体环节。本规范建立了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工作机制,并完善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引入退出等配套制度,以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闭环。

浙江省《共享法庭建设与运行规范》DB33/T 1296-2023第1页
第 1 页
浙江省《共享法庭建设与运行规范》DB33/T 1296-2023第2页
第 2 页
浙江省《共享法庭建设与运行规范》DB33/T 1296-2023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9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