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8日,浙江省自然保护联合会发布团体标准《自然保护地自然教育径建设指南(报批稿)》。
本标准规定了自然保护地自然教育径的建设原则、建设分类、建设流程与方法、配套设施建设、课程配置、评估与应用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自然保护地自然教育径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
本标准针对浙江省行政区域内自然保护地自然教育径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提出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安全可靠、协调美观、特色鲜明、教育为本六项原则,覆盖资源调查、主题提炼、路面建设、设施配套、课程开发到评估应用的全流程,为自然教育径建设提供技术依据。
按长度与宽度划分三级:大型超过5000米、宽1.5至4.0米,适用深度研学与长距离考察;中型2500至5000米、宽1.0至2.0米,适用自然教育体验;小型500至2500米、宽0.8至1.5米,适用短时观察体验。按活动内容分自然观察径、自然探索径、自然文化径、生态实践径四类,一条路径可兼具多种类型特征。
建设从资源调查入手,经综合评价与主题提炼后选址,方案设计须与课程设计同步,控制地形改造并保留沿线原真性。路面材料要求生态环保、安全防滑、坚固耐久,可选原生、石质、木质、再生材料、硬化、架空栈道及组合路面,优先利用现有道路设施,湿地、滩涂等区域宜采用架空栈道。
解说引导设施分基本与推荐配置:主入口设总导览牌,岔路口设方向与定位标识,隐患点设安全警示牌;推荐配置含说明性牌示、教育性牌示及解说手册。互动体验设施宜设观景平台、触摸箱、模拟生境、户外教室等。安全设施基本配置含防护栏杆、急救箱等,推荐配置含监控、AED等。课程须对应活动内容类型,明确教学目标与评价方法,并配备专业研发运营团队。
评估涵盖主题性、规模与环境承载力、生态影响监测、设施完善度、访客体验及教育成效六方面,结果用于设施维护、课程优化与管理调整,宜每年至少评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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