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装修垃圾收运处置管理规范》DB3301/T0415-2023,自2023年07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装修垃圾收运处置的基本原则、投放管理、收集运输、处置管理、数字化管理、诚信评价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装修垃圾的收运处置管理。
本规范立足杭州市装修垃圾管理实际,系统规定了收运处置全链条的管理要求。本规范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原则,构建了覆盖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数字化监管及诚信评价的闭环管理体系,旨在实现装修垃圾的分类投放、统一收运和规范处置。本规范对投放点的设置标准、收集运输的作业规程、处置设施的运行要求均作出具体规定,并强调以数字化应用平台为支撑,推动全过程智能监管,同时建立诚信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纳入市场准入,为提升杭州市装修垃圾治理水平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明确了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职责,要求每个物业管理区域或社区指定至少一处投放点,并对投放点的选址、面积、围挡高度及公示牌规格作出详细规定。在收集运输环节,本规范要求运输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车辆实行统一标识、统一颜色、统一GPS定位的“三统一”管理,作业过程须防止噪音和二次污染,并将源头、运输时间、处置场所等信息实时录入数字化平台。
本规范要求处置设施规模须匹配服务区域需求,并按功能分区设置分类堆放区,配置破碎、筛分等机械设备及降尘环保措施。在运行管理上,本规范规定进场垃圾须称重计量并实时传输数据,分拣后可回收物应分类处置,再生产品须按规格贮存,剩余物须及时外运协同处置,不得在场内长期堆积。同时,本规范强调现场作业须落实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本规范规定建立装修垃圾管理数字化应用平台,将投放点、收运车辆、处置设施的动态数据纳入实时监控,具备联单管理、预警、预约收运等功能。投放点须设置含地址、编号及责任人信息的识别码。此外,本规范建立了针对收运单位、处置单位及物业服务单位的诚信评价制度,从日常管理、社会信用、合法合规、作业规范等维度进行评价,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档,结果向社会公示并关联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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