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停车库(场)预约共享数据接口规范》DB4403/T315-2023,自2023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停车库(场)预约共享停车业务的总体要求、功能要求、数据接口要求、数据传输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停车库(场)管理系统或停车管理平台与预约共享停车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以及功能设计与开发。
本规范规定了深圳市停车库(场)预约共享停车业务的数据接口技术要求,涵盖总体要求、功能要求、数据接口要求及数据传输要求四大板块。本规范旨在为深圳市范围内停车库(场)管理系统或停车管理平台与预约共享停车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与功能设计提供统一的技术准则。通过规范接口协议、数据格式、安全认证与传输机制,本规范确保停车资源信息、车辆出入记录、预约与共享订单等关键数据能够高效、准确、安全地在各系统间流转,从而支撑预约停车与共享停车业务的顺畅运行。
本规范明确了预约共享停车平台与各停车库(场)管理系统或停车管理平台之间的数据对接架构,并给出了预约共享停车业务的整体示意图。接入方式分为两类:一是停车资源通过停车管理平台间接接入预约共享停车平台进行数据交互,二是停车资源通过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直接接入。该框架确保了不同技术架构的停车设施均可按需接入统一的共享服务体系。
本规范对停车库(场)管理系统或停车管理平台提出了明确的功能要求,包括支持电子支付、发票开具、车辆出入事件管理、车辆管控名单接收以及预约车辆费用减免等通用能力。在预约停车方面,要求能接收并执行平台下发的预约、变更、取消指令,并支持预约车辆优先通行与流量管控。在共享停车方面,要求主动上报共享方案、支付结果、超时订单和退款结果,并能接收平台的共享订单及变更指令。
本规范详细定义了基础数据、公共数据、预约停车与共享停车四大类接口,贯穿安全认证、信息上报与数据下发全流程,并规定了JSON格式、UTF-8编码、HTTPS与MQTT协议等基本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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