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城市道路指路标志设置与管理规范》DB52/T1724-2023,自2023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指路标志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基本要求、指路标志设置位置、指路标志支撑方式、版面布置、管理流程、指路标志信息体系、快速路指路标志、一般道路指路标志、旅游指路标志、特殊条件下隧道指路标志设置等。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级城市道路的指路标志的设置与管理。
本规范规定了贵州省城市道路指路标志从设计到管理的全流程技术要求,覆盖新建、改建及扩建的各级城市道路。本规范以系统性与易读性为原则,确立了快速路、一般道路和旅游指路标志三大体系,重点明确了标志的信息分层选取规则、版面布置标准以及设置位置的前置距离与净空要求。通过对路径指引、沿线设施指引等功能的细化,本规范旨在构建一套信息连贯、可视性强且能支撑动态视认的指路标志系统,确保道路使用者在复杂的路网环境中能准确获取方向、地点与距离信息,并在特殊路况如隧道出口获得及时预警。
本规范将城市指路标志划分为快速路、一般道路及旅游指路标志三大类,并严格遵循准确性、系统性、易读性等一般规定。从版面字高、字体、颜色到支撑结构安装的俯仰角度与净空限界,均给出了量化指标,确保了标志在动态条件下的视认效果及设施本身的安全性,防止信息过载或被遮挡。
本规范建立了A、B、C三层级指路标志信息体系,依据道路等级与重要程度对目的地信息进行分类,并严格限定同一版面内目的地信息总数不超过六个。在设置上,针对快速路出口强制执行至少四级预告机制,并对入口及交叉口的标志布设顺序与间距制定了系统性规则,以保障行车指引的逻辑连贯。
本规范不仅专门针对隧道洞口与下游分流路口间距较小的特殊情况,规定了隧道内外特定路径指引标志的三级预告设置要求与发光标志的使用条件,还明确了从前期资料收集、设计验算、同步施工到后期养护、更新的闭环管理流程。这保证了设计成果与交通管理措施、周边环境相协调,并确立了由专职机构定期排查调整的责任机制。
该规范作为贵州省地方标准,为城市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与管理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结束了以往标志设置零散、信息层级混乱的局面。它通过构建从快速路到支路的分级指引体系,显著提升了路网交通指引的系统性和连续性,能有效减少因指路信息不清或缺失导致的错误行驶与急停变道行为,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降低安全风险具有直接作用。
该规范将指路标志与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原则深度绑定,其道路使用者视角的视认性设计及对特殊隧道条件下的安全指引规定,体现了对动态驾驶行为的精准关怀。在操作层面,该规范明确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后续养护更新的全流程责任,为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标准化审批与常态化监管提供了有力抓手,有助于推动贵州省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精细化治理,并为跨区域路网的信息衔接奠定了互认互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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