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田园综合体建设指南》DB4205/T111-2023,自2023年05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田园综合体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规划布局、建设、运营管理及投资估算管理与效益评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宜昌市田园综合体的建设。
本指南立足宜昌市实际,为田园综合体的建设与运营提供标准化指引。本指南界定了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与农事体验于一体的乡村综合发展模式,明确其核心目标是实现“三生同步”“三产融合”与“三位一体”。在建设中,本指南强调以农为本、共建共享、绿色发展、突出特色与循序渐进五项基本原则,并从田园生产、田园生活、田园生态三个维度系统规划了建设内容,涵盖农业产业体系构建、农产品加工与综合服务、人居环境提升与公共服务配套、生态保护与循环农业发展等关键环节,同时明确了规划布局、运营管理机制及投资效益评估的具体要求,旨在为地方田园综合体项目提供可操作、可复制的规范框架。
本指南确立了五大基本原则:以农为本,将农民参与和受益作为核心,围绕农业构建全产业链;共建共享,强调政府引导下多元主体参与的市场化运作,并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绿色发展,要求运用生态环保技术发展循环农业,减少废弃与污染;突出特色,主张依托宜昌本地山水林田湖资源与地域文化打造差异化模式;循序渐进,要求根据功能定位与发展规划分期实施、有序推进。在规划布局上,本指南要求与各类上位规划紧密衔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与基本农田边界,并依据生产、生活、休闲等功能进行科学分区。
本指南将建设内容划分为田园生产、田园生活及田园生态三大板块。田园生产聚焦于壮大特色主导农业、发展“农业+”新业态、推动标准化绿色生产与品牌培育,并延伸至农产品精深加工与配套服务业,推动文旅康养等多元融合;田园生活侧重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强调在保留村落原始风貌基础上进行宜居化改造,并注重民俗文化的传承与乡风文明建设;田园生态则要求构建生态走廊,统筹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山水林田的基本格架,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本指南要求建立科学的运营管理机制,包括成立专门机构、健全政府与多方协调机制、合理设置农民与企业的利益联结关系,并制定长效管理及应急响应预案,以保障项目常态化规范运营与区域安全。在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估方面,本指南提出要对年度资金需求进行合理估算、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并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同时强调须定期从经济、社会、生态三个维度对田园综合体项目进行综合性效益评估,确保其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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