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公路建设技术指南》DB65/T4620-2022,自2023年06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公路规划设计、施工、运营与养护应遵循的技术要求及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新建、改扩建及运营与养护,其他等级公路可参照使用。
本指南立足新疆荒漠、草原、绿洲等典型地域环境,系统规定了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在规划设计、施工、运营与养护全寿命周期内应遵循的绿色技术要求及评价方法。本指南以“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与“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目标,强调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与生态保护理念的深度融合,从路线避让环境敏感区、路基填挖平衡控制、废旧材料循环利用,到施工期生态环保监管、运营期智慧化服务与低碳养护,构建了一套兼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与品质提升的绿色公路建设体系。同时,本指南明确了绿色公路评价的执行依据,为新疆公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
本指南要求规划阶段须与国土空间“三区三线”相协调,科学避让环境敏感区,通过优化选线、以桥代路等措施减少土地分割与占用。设计层面推行生态环保选线与美学设计相融合,强调对原生植被、表土资源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的保护,并倡导利用沿线风光资源布设清洁能源设施,推动工业废料与废旧路面材料在路基路面及桥隧结构中的再生利用,实现资源高效循环与路景和谐相融。
本指南规范施工阶段须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推广标准化、工厂化建造与管理信息化,强化永临结合以节约土地。明确路基清表应严格控制范围并集中堆存表土,深路堑须采用“开挖一级、防护一级、绿化一级”工艺,并对跨越敏感水体的桥梁施工提出泥浆废水处置与防油污要求。同时,对施工扬尘、噪声、固废和光污染制定具体控制准则,要求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按绿洲、荒漠、耕地等不同类型完成生态恢复或复垦。
本指南倡导运营期需建立覆盖重点路段的监测体系与出行信息服务体系,保障沿线污水、噪声等环保设施长效运行并制定危化品应急预案。养护环节强调采用节能环保工法,推广温拌沥青、环境友好型融雪剂及新能源养护装备,同时加强边坡与设施绿化养护,确保公路在全寿命周期内持续实现能耗降低与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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