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细则旨在规范福建省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施工图的设计与审查工作,统一技术尺度,保障设计质量。本细则依据国家及福建省现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编制,适用于新建民用建筑,涵盖基本级至三星级四个等级。本细则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在报审时须同步提交绿色建筑专篇、施工图、模拟分析报告及检测报告等全套文件,申请绿色金融服务的项目还须提供能耗与碳排放专项报告。审查机构将依据本细则对各专业设计文件及支撑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并确定绿色建筑等级。本细则的技术内容覆盖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及电气六大专业,各专业均设一般规定、星级设计要求及提高与创新三个层次。
专业审查框架
本细则按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六个专业分别设置章节。每个章节均遵循“一般规定—星级设计要求—提高与创新”的递进结构,其中“一般规定”明确基本级设计审查底线,“星级设计要求”针对一至三星级提出分档技术措施,“提高与创新”则引导更高性能标准的选项,以此形成完整的技术审查体系。
等级划分与审查依据
绿色建筑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个级别。新建民用建筑执行基本级以上标准,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以上标准,超高层建筑执行三星级标准。二星级及以上项目须同步提供预评价报告,审查机构可参考该报告确定相应等级。
报审文件管理
为保障审查顺利实施,本细则从源头明确了建设单位的报审责任。项目送审时须同步提交绿色建筑专篇、各项绿色技术措施施工图、模拟计算与分析报告、相关检测报告等材料;申请绿色金融服务时,还须额外提交对节能措施、能耗与碳排放进行计算的专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