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仿真三维数据汇交规范》DB13/T5739-2023,自2023年06月06日起实施。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仿真三维数据的总体要求、模型制作、转换与建库、数据质量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城市仿真三维数据的汇交。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城市仿真三维数据汇交的总体要求、模型制作、转换建库及质量检查等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将三维模型按时间精度划分为历史、现状和规划三类,按生产方式分为人工三维模型与倾斜摄影三维模型,并对时空基准、计量单位及数据格式作出统一规定。在模型制作环节,本规范分别明确了人工建模与倾斜摄影建模的制作标准、贴图烘焙要求、精度指标和数据组织命名规则;在转换与建库环节,本规范提出了模型场景优化、缓存生成及二三维数据关联的具体方法;在数据质量环节,本规范确立了人机交互与软件自动相结合的检查机制,为城市仿真三维数据的规范化汇交提供了完整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定义了三维模型的分类体系,按时间精度分为历史、现状、规划三维模型,按生产方式分为人工三维模型与倾斜摄影三维模型。同时统一了时空基准,明确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及公元纪年与北京时间,并规定了以米和平方米为计量单位的精度要求。
本规范针对人工三维模型和倾斜摄影三维模型分别制定了差异化的制作要求。人工建模强调单体化、贴图规范及烘焙效果,倾斜摄影则侧重影像采集、模型修整与单体化处理。两类模型均需遵循严格的目录层级与文件命名规则,确保数据成果的可追溯与规范化管理。
本规范规定了模型从生产环境检查预处理到缓存生成共享的转换建库路径,并要求三维模型数据与二维专题数据通过模型名称实现一体化关联。质量检查涵盖资料数据、贴图数据、模型数据及专题数据,采用人机交互与软件自动检查结合的方式,确保汇交数据符合标准。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