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规范》DB13/T5716-2023,自2023年06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分类、展示形式要求、展示内容要求、布展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
本规范确立了河北省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的统一技术标准。本规范以标准化手段引导基地建设与当地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人口规模、地理地质环境及人文资源禀赋相协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严谨、安全第一的总体原则。在内容框架上,本规范系统界定了基地的术语定义、分类等级、展示形式与内容配置、布展设计以及运营服务等全链条要求,将全省基地划分为A、B、C三类,并对应设置了差异化的展区面积、展示形式数量、知识点覆盖范围、人员配备及开放天数等量化门槛。本规范旨在通过硬件设施与软件服务的双向规范,为公众打造一批形式多样、内容权威、体验互动性强的科普阵地,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与自救互救技能。
本规范依据展区实用面积及区域影响力,将科普教育基地分为A类(200平方米及以上,全省影响力)、B类(100平方米及以上,设区市影响力)和C类(50平方米及以上,具有一定特色)。不同类别在展示形式数量上逐级递减,A类需不少于8种,B类不少于6种,C类不少于4种,确保了各级基地建设的可行性与递进性。
本规范以附表形式详细列出了可供选择的多种展示形式,并要求基地根据类别覆盖相应的防震减灾知识点。展示内容强调科学原理的准确性,并鼓励结合运行实际进行适时更新与补充,兼顾了知识体系的系统性与科普教育的时效性。
本规范对布展设计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展项配置应协调互补、整体性强,并需考虑环境适应性及安全标准,同时宜配置语音导览及导引标识。在运营服务上,对专兼职讲解人员数量、网络信息公开渠道及年开放天数均作出硬性规定,并要求在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重点时段开展专题活动。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