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太行山区刺槐退化林修复技术规程》DB13/T6243-2025,自2026年01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适用于太行山区刺槐退化林的修复,燕山山地刺槐林分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针对太行山区刺槐退化林修复工作,系统规定了修复对象界定、退化等级划分及分类施策的技术路径。本规程明确,凡符合成过熟林木过多、多代萌生丛生个体占比高、枯梢病腐严重、郁闭度显著下降或发生检疫性有害生物等特征之一且难以自然恢复的刺槐林分,均纳入修复对象,并按林龄、生长势及林分结构划分为轻、中、重三级退化。在修复措施上,本规程依据退化程度与成因差异,分别确立了定株抚育、断根促萌、树种引入、封育修复及更替修复五类技术模式,对每种模式的适用条件、操作时令及具体施工方法均作出详细规定。此外,本规程还就档案管理提出要求,确保修复过程有据可查、有迹可循,为太行山区退化刺槐林的科学经营提供了全流程技术支撑。
本规程从林分结构与生理衰退两个维度界定了修复对象,将成过熟木占比过高、萌生丛生比率超标、枯梢严重、林木分布不均及受检疫性有害生物侵害等情形纳入强制修复范畴。在此基础上,本规程进一步以林龄、生长势和结构状况为依据,将退化程度划分为轻、中、重三级,为后续分类施策奠定基础。
针对轻度退化林分,本规程推行定株抚育,通过去劣留优截干保留健壮单株;对中度和重度退化林,分别采用断根促萌以诱发萌蘖更新,或以补植乡土树种、补播等方式引入新树种优化林分结构。对于受人畜干扰严重的林分,采取封育修复;对无培养前途的重度退化林,则实施更替修复,结合坡位条件采用择伐或带状皆伐,并以群团状补植实现树种更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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