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工程建设关键质量指标体系生态环境工程》DB1331/T025.6-2022,自2022年06月27日起实施。
本导则适应于雄安新区的与园林、环卫(市容)相关的工程建设。
雄安新区《工程建设关键质量指标体系 生态环境工程》DB1331/T 025.6-2022是针对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工程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和提升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城市绿地、防护绿地、生态保育绿地及市容管理等领域的建设与运行质量。该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雄安新区的实际情况,明确了生态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内容涵盖了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公园绿地、风景游憩绿地、防护绿地、生态保育绿地以及市容等多个部分。标准强调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同时对植物选择、土壤质量、水体保护、安全防护、绿地比例等提出了具体指标和要求,确保生态环境工程的高质量实施。
明确了生态环境工程的设计布局原则;
对公园绿地、风景游憩绿地、防护绿地、生态保育绿地等不同类型的绿地进行了分类和功能定位;
规定了绿地系统建设的标准,如绿地覆盖率、服务半径、植物配置等;
强调生态保护和修复的重要性,提出生态敏感区的严格保护措施;
提出市容管理的相关要求,包括清扫保洁、户外广告设施、景观照明等。
提升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品质;
保障生态环境工程的安全性与可持续性;
推动绿色城市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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