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程》DB61/T1625-2022,自2023年01月0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通则、监理程序、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监理、工地会议和监理资料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
本规程规定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全流程操作准则,适用于陕西省新建和改扩建公路工程。本规程以监理机构设置与程序为主线,系统覆盖了从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的完整监理周期,并对工地会议和监理资料管理提出了标准化要求。在组织架构上,本规程依据工程规模明确了总监办或驻地办的一级、两级监理模式,并强调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在过程控制上,本规程细化了质量、安全、环保水保、费用及进度五大核心板块的监理工作内容与审查要点,同时鼓励推进智慧监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最终通过严谨的资料归集与移交确保工程全过程可追溯。
本规程确立了公路工程监理的组织原则与基本工作程序。监理机构应结合工程规模与地形条件,按长度与结构物特点选用一级或两级监理模式,并实行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制。监理工作须遵循规范设定的程序流程,涵盖从技术准备、开工条件审查到签发开工令的全过程,确保所有施工活动在受控状态下启动。
质量监理践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并对关键项目按不低于规定频率20%的比例独立抽检;安全监理推行一岗双责,重点对专项施工方案和“平安工地”建设进行审查考核。此外,本规程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计量支付及进度计划纠偏均制定了详细的监督检查与审核方法,并通过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等合同管理手段,严格处置违规施工和重大隐患。
本规程倡导利用移动终端和物联网技术实现旁站、巡查与验收的在线管理与可视化监控,并自动记录监理人员工作轨迹,以此推动智慧监理应用。在资料管理方面,本规程要求所有监理文件、抽检记录及影像资料齐全准确,并随工程进展同步归集,最终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层次整理归档,同步移交纸质与电子档案。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