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单罐直通式和积肥式户用卫生旱厕建设技术规范》DB62/T4668-2022,自2023年01月3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单罐直通式户用卫生旱厕和积肥式户用卫生旱厕建设的基本要求、通用要求、基本结构及组成、粪污处理卫生要求、施工与验收要求和使用管护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甘肃省高寒、干旱、水缺乏、污水管网未覆盖等不具备水冲式厕所条件的农村地区和有用肥需求的农户建设单罐直通式、积肥式户用卫生旱厕。
本规范立足甘肃省高寒、干旱、水资源匮乏及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农村实际,围绕单罐直通式与积肥式两类户用卫生旱厕的建设全流程,系统规定了从选址、设计、材料选用到施工验收及使用管护的技术要求。本规范强调因地制宜、安全环保与经济适用原则,对厕屋结构安全、面积净高、通风照明、便器密封防臭、排气管规格安装以及化(贮)粪池的材质、有效容积和抗渗漏性能均设定了量化指标,并明确了粪污无害化处理后的就地就近还田利用路径,旨在为不具备水冲条件的农村地区提供标准化、可操作的旱厕建设依据。
本规范分别界定了单罐直通式旱厕与积肥式旱厕的基本构成。前者由厕屋、便器、一体式化粪池和排气管组成,侧重于粪污的无害化预处理;后者则以贮粪池替代化粪池,配合覆盖料使用,通过常温发酵和二次堆肥实现粪污资源化。两类模式均针对有用肥需求的农户,形成了适应不同用肥习惯和处理路径的技术方案。
本规范对核心部件提出了严格的技术参数。化粪池须采用PE滚塑、玻璃钢或预制钢筋混凝土等耐用材质,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并对壁厚、抗冲击性能和有效容积作出明确规定。排气管要求采用外径不小于125mm的PVC-U硬质聚氯乙烯管材,安装高度须超出屋檐或墙头500mm以上。便器排便孔内径不小于140mm,并须配置密封盖板或内扩式束向吸气装置以阻隔臭气。
本规范从基坑开挖、地基处理到设备安装均给出了详细施工指引,强调寒冷地区须将化粪池有效容积线置于冻土层以下,并做好防渗漏检测。同时,明确粪污处理须符合GB7959和GB19379的卫生要求,规定化粪池每3至6个月清掏一次,粪污须经兼性厌氧堆沤或好氧堆沤达到无害化标准后方可还田利用,杜绝随意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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