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库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DB64/T1583-2019,自2019年05月12日起实施。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库防雷装置检测的基本程序和要求、检测项目、数据处理和检测报告。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库的防雷装置检测。本标准不适用于石油化工厂厂区内输油管道、油气田的油品储运设施防雷装置检测。
本规范是针对宁夏地区石油库防雷装置检测的首部地方标准,系统规定了检测区域划分、防雷分类、基本程序、具体项目及数据处理等全流程技术要求。鉴于石油库储罐区、装卸区等场所易燃易爆,雷电灾害风险极高,而此前缺乏专门的行业或国家标准,本规范的出台填补了该领域的技术空白。本规范围绕储罐区、铁路及公路装卸区、管道、油气回收装置、行政管理区与辅助生产区、电气及电子系统等关键区域,明确了各部位接地电阻、等电位连接、电涌保护器及接闪器等装置的检测指标与判定依据,并提供了规范的检测流程图、原始记录表以及冲击接地电阻的换算方法,确保检测作业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本规范将石油库划分为储罐区、公路装卸区、铁路装卸区、管道、油气回收装置、行政管理区、辅助生产区、电气系统与电子系统九类检测区域,并依据国家防雷设计标准对不同建(构)筑物进行分类。明确规定储罐区及装卸区建(构)筑物宜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规定执行检测,行政办公及辅助生产区则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规定执行,以此区分风险等级并配置相应的检测力度。
本规范针对不同检测对象给出了量化指标。储罐区重点检查浮顶连接导线规格、接地点间距与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以及法兰跨接过渡电阻(不大于0.03Ω)。铁路与公路装卸区需测试栈桥、鹤管、输油臂等设施的等电位连接与接地电阻。管道检测强调等电位连接间距不大于30m,油气回收装置需确保配线屏蔽与两点以上等电位连接。行政管理区及控制室则以共用接地系统为核心,要求接地电阻不宜大于4Ω,并严格核查电涌保护器的适配性。
本规范要求检测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与应急培训,并严格规定了各类场所的检测周期,其中储罐区、装卸区、输油管道及油气回收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行政与辅助生产区每年一次。检测工作须按照给定的流程图实施,原始记录需检测与校核人员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本规范强调采用数值修约比较法判定项目合格性,并参照附录给出的方法进行工频接地电阻与冲击接地电阻的换算,以保证数据处理的严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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