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实施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打造大湾区生态防护屏障的要求,规范深圳市海藻场调查监测和保护修复等工作,制定《海藻场调查技术规程》(送审稿)。
本文件规定了海藻场调查的调查程序、调查内容与要素和调查方法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近岸海域海藻场调查工作,其他地区海藻场的调查工作可参照使用。
本规程规定了深圳市近岸海域海藻场调查的技术要求,涵盖调查程序、内容要素、方法及质量控制等全流程。本规程将海藻场调查工作划分为准备、调查与成果编制三个阶段,明确须从大型海藻、生物群落、环境要素和威胁要素四大板块展开系统性调查。在方法上,本规程针对潮间带与潮下带不同生境,分别制定了断面布设、样方采集、影像拍摄及室内判读的详细操作规范,并引入了无人机航拍、潜水摄像、船载走航等多元化调查手段以准确获取海藻场分布面积与生态状况。此外,本规程还统一了调查频次、质量控制标准及成果档案管理要求,确保调查数据的科学性与可比性,为海藻场生态系统的保护与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本规程构建了从方案设计、现场调查到成果编制的完整工作程序,要求调查单位系统收集历史资料并明确调查区域。同时,本规程建立了严密的质量控制体系,对数据资料收集、调查人员资质、仪器检定校准及外业内业全流程均作出强制性规定,特别强调影像资料需即时检查以确保清晰可用,分析判读须经多人校对审核,从而保障调查成果的准确可靠。
本规程将调查分为分布状况与生态状况两个维度,分别设置差异化的断面及站位布设方案。分布调查主要通过断面间隔与边界定位确定海藻场面积;生态调查则布设覆盖潮间带和潮下带的调查样带及采样点。在大型海藻调查中,本规程详细规定了样方规格、盖度判读、株高测量及生物量称重等量化指标,并辅以潜水摄像与船载走航等手段,实现对海藻群落结构的精细化评估。
为全面反映海藻场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本规程将对栖息鱼类、浮游生物和大型底栖动物的群落调查纳入监测范围,分别采用样带拍摄、网具拖网及笼壶调查等针对性方法。同时,本规程整合了水文、水质、沉积环境等环境要素,以及台风、风暴潮、海岸带工程、渔业捕捞等自然与人为威胁要素的调查,构建了以大型海藻为核心,涵盖生物群落与非生物环境的综合调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