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1日,按照自然资源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自然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不动产登记证明及相关数据信息项及其编目规则,并规定了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样式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的交换、共享和处理,也适用于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模板制作以及文件生成。
本规范规定了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的全套技术要求,旨在统一全国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的数据信息项、编目规则及版式样式。本规范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电子证照系列国家标准为依据,详细定义了证照基础信息、权利人信息、不动产单元信息及权利信息等核心数据元的名称、格式、值域与约束条件,确保抵押权、地役权、预告登记及异议登记等各类登记事项在电子证照中得以完整、准确、结构化地表达。本规范适用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在不同层级、跨部门间的交换、共享与处理,亦为各地登记机构制作证照模板与生成版式文件提供统一遵循,是推动不动产登记电子化、标准化的重要基础。
本规范将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信息构成划分为证照基础信息、权利人信息、不动产单元信息和权利信息四大模块。证照基础信息涵盖唯一标识(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与电子证照标识)、登记机构与时间;权利人信息同时明确了权利人与义务人的身份信息及其证件种类与号码;不动产单元信息关联了不动产权证书号、单元号及坐落;权利信息则精确记录了被证明的权利或事项、其他状况及附记,并规定了各信息项的元数据属性。
本规范从模板与填充两个层面对电子证照样式进行了严格规定。模板要求明确了幅面尺寸、正页各要素(如标题、表格、二维码、电子签章)的字体、字号、颜色及精确坐标位置;填充要求则规定了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义务人、坐落、附记等可变内容的排版规则,包括字号自适应调整、回行处理等弹性方案。此外,本规范还要求证照文件采用特定版式文档格式,并对少数民族文字的使用提供了兼容性规则。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