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北京市关于健康建筑设计的强制性地方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民用建筑设计。本规范以健康中国战略为导向,遵循因地制宜、平疫结合、健康宜居、全龄友好的原则,系统性地从卫生防疫、空气与水质安全、物理环境舒适度、健身设施及心理健康等多个维度,对建筑的场地规划、空间布局、设备系统及室内外环境提出了全面的设计技术要求。本规范旨在通过科学的设计手段,增强建筑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提升建筑的宜居性与健康性能,为使用者营造一个安全、舒适且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建筑环境。
卫生防疫与空气水质保障
本规范强化了建筑的平疫结合设计,在场地出入口预留集散场地,在建筑空间内设置临时隔离间,并配置无接触式设施及自动体外除颤器;同时严格规定了空调通风系统的独立分区与净化消毒措施,明确要求生活给水系统须防止回流污染并定期监测水质,以此在物理层面构筑起一道坚实的健康防线。
物理环境与全龄友好设施
本规范对声、光、热湿及电磁环境设定了严格的量化控制指标,强调天然采光、自然通风与隔声降噪的综合利用;并明确要求设置无障碍通道、适老适幼活动场地、母婴室以及充足的室内外健身空间,确保不同年龄段人群出行的安全性与便捷性,营造包容共享的社区环境。
空气质量与心理健康促进
本规范从源头控制室内污染源,严格限制装修材料的甲醛、VOCs等有害物质含量,并强制要求地下车库等特定空间设置与排风联动的CO浓度监测装置;同时本规范鼓励设置交流与文化娱乐场地,并通过引入亲自然景观与色彩设计,促进使用者的社会交往,缓解心理压力,实现了从生理健康到心理健康的全面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