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明挖法施工技术管理,提高明挖法施工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保护环境、经济适用,制定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明挖法施工技术规程》DB11/T2097-2023,自2023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采用明挖法施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本规程是规范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明挖法施工技术管理的地方标准,适用于采用明挖法修筑的车站、区间隧道、竖井等地下工程。本规程以安全可靠、技术先进、保护环境、经济适用为原则,系统覆盖了从施工准备、测量、地下水控制、支护结构施工、基坑开挖与回填,到主体结构施工、防水施工及监控量测的全过程技术管理要求。本规程明确了明挖法施工须综合考虑水文地质、周边环境及结构形式等因素,强调地下水控制应与基坑支护开挖相结合,并优先采用截水方法;基坑开挖须遵循分层、分段、对称、均衡的原则;结构施工须注重钢筋、模板、混凝土各环节的质量控制;监控量测须贯穿始终以保障工程安全。
本规程按照施工流程构建了完整的明挖法技术管理体系,从施工前的技术准备与现场调查开始,依次对施工测量精度控制、地下水综合控制方法、各类支护结构施工要点、基坑土方开挖与回填规范、主体及附属结构施工工艺、防水体系构建以及监控量测实施等环节提出了系统要求,形成了闭环的质量与安全管控链条。
本规程对明挖法涉及的主要分项工程提出了详细的技术参数与操作规程。支护结构施工涵盖了土钉墙、混凝土灌注桩、地下连续墙、型钢水泥土搅拌桩、咬合桩、锚杆及内支撑等多种形式;基坑开挖明确了放坡、土钉墙支护、锚杆支护及内支撑支护等不同工况下的开挖原则与限时封闭要求;防水施工则对抗渗混凝土、卷材、涂料、塑料防水板等各类防水层及施工缝、变形缝、桩头等特殊部位的防水做法给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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