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附属绿地设计规范》DB11/T1100-2023,自2023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附属绿地设计的基本要求和各类附属绿地设计的专项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地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附属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
本规范是北京市关于城市附属绿地设计的地方标准,替代了2014年旧版,适用于北京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附属绿地的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本规范在基本要求中系统规定了附属绿地的规划设计、现状植物保护、竖向设计、园路铺装、种植设计及园林设施等通用技术准则,并重点强调了海绵城市建设、立体绿化、无障碍衔接以及乡土植物应用等核心导向。在此基础上,本规范针对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七大类附属绿地,分别提出了差异化的专项设计要求,涵盖空间布局、植物选择、安全防护、功能配套等多个维度,并提供了停车场绿化树种、滞尘抗污植物、减噪植物等一系列资料性附录作为技术支撑。
本规范从规划设计源头提出附属绿地应根据用地性质准确定位、合理布局,并要求改建扩建项目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与现状植物。同时明确了古树名木的严格保护范围与措施,规定了绿地内园路及铺装场地面积不超过绿地面积30%的硬性指标,以及种植面积需大于绿地面积70%、乔木覆盖率应达50%以上的量化标准。植物选择遵循适地适树原则,并强调在人员活动区域避免使用有毒、有刺及易致敏种类。
在分类设计层面,本规范为不同用地类型设定了针对性要求。例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细化了行政办公、文化设施、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及社会福利等场景下的绿地设计,包括学校需设置趣味性活动空间与自然教育设施、医院须预留防疫应急空间并满足康复活动需求等。工业用地与物流仓储用地则侧重于防火、防爆、减噪、抗污染等功能性绿化设计,明确了特定区域禁止种植含油脂植物或产生飞絮植物的安全规定。
本规范以资料性附录的形式提供了附属绿地分类、停车场推荐落叶乔木、常见滞尘抗污减噪植物、适用于医院的园林植物、植物抗性分类等级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附属绿地推荐指标等实用技术资料。这些附录为本规范的具体实施提供了可操作的工具参考,有助于设计者根据不同场地功能与环境需求快速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与配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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