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旨在规范安徽省园区及建筑的智慧运维工作,以提升运行效率与管理质量。本技术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及既有园区与建筑的智慧运维建设或升级改造,明确要求新建项目应与智能化系统工程同步规划、设计、施工与交付。本标准的智慧运维体系以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为支撑,将实体对象与虚拟对象统一纳入管理,实现从综合调适交付、数字化运维流程管理到智慧运维平台运行的全链条覆盖,并在此基础上推动服务、效率、决策及知识管理等维度的持续提升,最终实现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与节能降碳目标。
智慧运维体系架构与基本规定
本规范确立了以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上园区或两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为主要适用对象的智慧运维体系。该体系由运维管理及其管理平台构成,要求运维管理流程实现数字化,并应建立统一的运维中心。智慧运维平台需采用软件即服务模式,实现建筑信息的可视化管理与基础网络互联互通,同时规定平台应具备灾难恢复机制,并定期检查维护其运行环境。
综合调适交付与运维对象管理
本规定要求在智慧运维实施前,必须对所有建筑设备进行综合调适,组建团队明确权责并分阶段正式交付功能模块与全套资料,确保系统协同运行达到设计要求。智慧运维对象划分为实体对象与虚拟对象,前者包括建筑空间、设备、人员及物料等,需通过数字化身份进行标识;后者涵盖人员组织、数字化运维流程及空间地理信息等,要求对运维全过程数据进行记录,并统一管理设备运行动态数据的限制条件。
智慧运维管理与平台功能
本规范将智慧运维管理划分为基础信息、数字化流程、日常管控及绩效评估四个阶段。日常管控强调在线实时监测设备运行数据,实现对故障的分类分级与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分析。智慧运维平台架构涵盖数据感知层、网络传输层、数据融合层和智慧应用层,平台应具备一站式服务、能耗与碳排放核算、异常数据自动清洗与校正、以及通过移动端推送故障信息并联动处置流程等核心功能,同时须严格实施安全域划分与数据加密等安全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