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院智慧安防建设指南》DB34/T4659-2024,自2024年02月1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医院智慧安防系统建设的总则、系统构成、系统建设和系统安全。本文件适用于医院的智慧安防系统建设。
本指南规定了医院智慧安防系统的建设总则、系统构成、系统建设及系统安全要求,适用于各级医院的智慧安防系统新建或升级改造。本指南以“统筹协调、创新引领、安全可靠”为基本原则,强调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集风险感知、延迟响应和应急处置于一体的电子防护体系。系统由智慧安防管理平台与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停车场管理、防爆安检、电子标签、语音识别及动力环境监测等子系统构成,要求各子系统与管理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本指南详细规范了各子系统的智能分析能力,如人脸识别、异常行为检测、复合生物特征识别等高级功能,并明确了管理平台在配置、运行、运维、数据可视化及移动应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旨在全面提升医院的安全防范管理与多院区业务协同能力。
本指南规定管理平台需具备全流程的闭环管理能力。平台应支持对防护对象、设备及任务预案进行参数化配置,并能自动发送管理任务、接收并智能判别警情级别。在警情发生时,系统自动推送处置预案并全程记录处置过程,同时支持按预案执行自动视频巡查。运维层面,平台需支持设备状态自动监测、视频质量检测、自动校时以及故障工单的自动生成与跟踪,最终形成设备运行和运维质量分析报告,实现安全管理的自动化与精准化。
本指南对各子系统的智能化功能提出了明确要求。视频监控子系统需支持多数量人脸同时抓拍识别、目标属性判断以及入侵、人员聚集、物品遗留等实时智能分析。出入口控制系统应具备复合识别与人脸、指纹等活体检测功能。此外,语音识别子系统要求具备关键词识别与语音转写能力,防爆检查子系统宜支持非接触式扫描,体现了从传统被动记录向主动智能预警的转变。
本指南高度重视系统自身的安全性建设,要求具备容错机制、数据传输加密及数据防篡改功能。在联网标准上,明确规定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安全等级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中的2级要求,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需符合GB 35114规定。同时,本指南要求系统支持向公安机关推送视频图像信息,并可实现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共享数据,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打破数据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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