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精神,进一步推动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巩固,制定《关于加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切实巩固成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3〕43号。
本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最新政策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新阶段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本通知明确,在“十四五”时期国家暂缓新增任务、重心转向巩固成果的背景下,我区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到期后将一次性补齐延长期补助,并对资金拨付兑现提出具体要求。同时,本通知围绕精准化管理、成果巩固、森林质量提升和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措施,着力构建权责清晰、监管有力、长效稳定的退耕还林还草管理体系,确保已有建设成果得到有效保护与持续发展。
落实延长期补助政策与资金管理
本通知明确,我区2015年至2018年实施的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国家补助政策到期后,将执行中央财政延长期补助,退耕还林补助期限延长5年,每亩每年100元;退耕还草补助期限延长3年,每亩每年100元,并一次性补齐相关补助。自治区财政近期将下拨和预下达补助资金,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时兑现发放。在资金管理上,严格实行“一卡通”足额发放和张榜公示制度,杜绝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强化省级稽查和整改落实。
推进精准化管理与成果巩固
本通知要求全面加强重点环节精准化管理,包括精准落实地块,确保尚未实施的任务在耕地保护红线外且符合国家允许退耕的五种情形;强化档案管理,开展“回头看”行动,推进矢量化与电子档案建设;规范林地使用管理,严格审核审批。在巩固成果方面,本通知部署做好退耕林草地与国土“三调”融合工作,将矢量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加强现有林草地的管护,将其纳入林长制考核体系,压实管护责任,同时加快推进不动产权登记,保障农户合法权益。
提升森林质量与发展富民产业
本通知提出,基于水分平衡和碳汇最优目标,合理优化退耕林地树种组成与植被配置,加快未成林转化,制定成林方案并纳入年度补植补造计划。在质量提升行动中,综合采取抚育间伐、退化修复、低质低效改造等措施。此外,本通知要求挖掘退耕林草地富民潜力,推进与国家级公益林整合优化,争取纳入生态效益补偿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范围,并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富民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