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6日,《煤层底板灰岩水地面超前区域探查治理效果评价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煤田地质勘探钻孔煤芯煤样的采取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煤芯煤样的采取。
本规范针对煤层底板灰岩水地面超前区域探查治理效果评价工作,系统规定了评价的基本原则、准备工作、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方法及效果评价报告编制的技术要求。当前,煤矿开采深度与强度持续增加,受底板岩溶承压水威胁日益严重,地面定向钻探与注浆综合技术虽已成熟,但效果评价长期依赖经验,缺乏统一标准。本规范在总结大量多分支顺层钻探及注浆技术成果评价实践的基础上制定,旨在规范效果评价流程,提升工程质量,为煤矿防治水工作从过程治理向源头预防、区域治理转变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本规范明确了开展效果评价前必须满足的准备工作要求,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须经审批、施工应达到设计要求、设计变更须有审批文件、施工原始资料记录真实完整且无严重数据错误等。同时规定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与互检,并在每阶段工程自检后组织监理或业主方参与验收,工程竣工后由业主方总工程师组织综合质量验收,确保评价基础的规范性与可靠性。
本规范从钻探、钻孔轨迹、探查、注浆及井下验证五个维度构建了系统化的评价指标体系。钻探评价涵盖主孔与分支孔的施工质量;轨迹评价关注钻孔空间位置的精准度;探查评价聚焦一般地层与暗构造的查明程度;注浆评价围绕注浆量、水固比等关键参数;井下验证评价则通过井下钻探、物探等手段对治理效果进行直接检验,形成“地面为主、井下印证”的立体评价框架。
本规范推荐采用层次分析法、模糊判别分类法进行治理效果综合评价,将评价等级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层级,为效果认定提供量化尺度。效果评价报告须在注浆治理工程完成并经验证达到治理要求后编制,应对钻孔轨迹、探查评价、注浆治理评价及加密验证项目进行分项评价,并明确报告提纲与附图附表要求,确保评价成果的完整性与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