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4.12.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短时强降雨等级》DB65/T 4831-2024.pdf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短时强降雨等级》DB65/T4831-2024,2024年12月10日起实施。

本规范规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短时强降雨的术语定义、判识指标与等级划分方法,适用于区内短时强降雨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及影响评估等业务工作。本规范明确,短时强降雨指在1小时内由中小尺度天气系统导致的局部较大降雨量;以单站1小时累计降雨量作为判识依据,当降雨量大于等于10.0毫米时即判定为短时强降雨。在此基础上,本规范将短时强降雨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一般短时强降雨、较强短时强降雨和特强短时强降雨,为精细化气象服务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术语界定与判识条件

本规范将短时强降雨定义为在同一个或多个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相继或连续影响下,于1小时内在局地出现的较大降雨量。判识指标明确为单站1小时累计降雨量大于等于10.0毫米,并用R表示该变量,确立了客观可操作的识别门槛。

等级划分与业务应用

根据单站1小时降雨量数值,本规范将短时强降雨划分为三个等级:一般短时强降雨(一般)、较强短时强降雨(较强)和特强短时强降雨(特强)。该分级体系直接服务于新疆短时强降雨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影响评估业务,为灾害性天气的差异化应对提供支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短时强降雨等级》DB65/T 4831-2024第1页
第 1 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短时强降雨等级》DB65/T 4831-2024第2页
第 2 页
可免费试读【2页/共6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