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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1.11.08-陆河县县域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2021-2035).pdf

2021年11月8日,陆河县人民政府推动历史文化遗存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文化自信,发掘历史文化的时代价值,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陆河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确保相关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地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修编完成《陆河县县域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2021-2035)》批前公示稿。

本规划立足陆河的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发展基础,着眼于未来,全面接轨深圳,加快融入“湾区带”新发展格局。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围绕“吃、住、行、游、购、娱”一站式旅游服务,完善各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全县旅游大数据推广应用,提升全域旅游发展水平,切实走好走实绿植高质量发展之路,推动实现绿色新崛起。红色文化地立足陆河的红色革命遗址及红色故事,围绕“红色文化,绿色生态、客家风情”的主题,打造陆河“红色文化,生态家园”的文化品牌。深挖红色文化内涵,打造红色文化圣地,弘扬革命精神。

本规划是指导陆河县2021至2035年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旨在系统保护县域内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客家山城文脉与红色基因。本规划立足陆河“八山一水一分田”的自然基底和深厚的客家文化、红色文化底蕴,确立了“一心、一带、三片、多点”的县域整体保护框架,以及县城“一心、三片、多点”的保护格局。本规划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统一体系,分级分类对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革命遗址以及古树名木、古井、古驿道等历史环境要素提出保护管控要求,同时明确了非遗活态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展示利用以及新建建筑风貌协调的策略,力求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可持续互动。

构建分级分类保护体系

本规划将县域历史文化遗存整合为县域整体风貌、历史地段、保护性建筑、历史环境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五大层次,实施系统性保护。针对34处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对77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分别提出修缮、保留、整饰等差异化保护措施,严禁擅自迁移或拆除。

塑造“客家新山城、红色文化地”形象

本规划紧扣陆河特色,将县域分为西北生态保护片区、南部红色文化片区和东部客家花海片区,依托螺河打造串联古今的历史文化廊道。

协调风貌保护与城乡建设

本规划严格管控新建建筑的形式、高度、体量、色彩与材质,要求其与历史建筑及周边环境相协调,保护天际线和视线通廊。同时提出建立保护管理机构、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加快历史建筑普查认定等实施保障措施,并分近期和远期有序推进修缮整治与活化利用工作。

陆河县县域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2021-2035)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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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县域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2021-2035)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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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县域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2021-2035)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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