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绿色智慧建筑评价规程》DB2102/T0072-2023,自2023年03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智慧建筑评价规程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规定、信息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安全与安防、资源节约与利用、健康与舒适、服务与便利、智能建造、创新应用。本文件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绿色智慧性能的评价。
本规程是大连市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绿色智慧建筑的评价工作,推动建筑绿色与智慧融合发展。它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建立了以信息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安全与安防、资源节约与利用、健康与舒适、服务与便利、智能建造和创新应用为核心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分为预评价和正式评价,根据总得分将绿色智慧建筑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和三星先锋级四个等级,并要求参评建筑满足全部基本项且各类指标评分项得分率不低于30%。该标准强调以人为本,因用制宜,对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可靠、绿色生态、高效便捷、经济节约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为大连市建筑行业的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提供了明确的技术依据和操作指南。
绿色智慧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7类核心指标和1类创新加分项构成,总分由各指标评分项得分加权求和并加上加分项得分计算。建筑需首先满足全部基本项要求,再根据总得分评定为一星级(50分)、二星级(65分)、三星级(80分)或三星先锋级(90分)。评价过程遵循自愿申请原则,由具备资格的评价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申请单位可涵盖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业主单位,确保了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公开性与公正性。
规程详细规定了绿色智慧建筑应具备的智能化与绿色化核心能力。信息基础设施部分强调通信网络、物联网和数据处理中心的建设要求;数据资源部分关注数据采集、共享、质量、安全与隐私保护;安全与安防部分集成视频监控、消防物联网、应急响应等系统;资源节约部分聚焦可再生能源利用、智能照明与空调控制、能效管理;健康与舒适部分则通过环境监控系统联动调节室内空气、光、声、水等品质;最后,服务与便利及智能建造部分分别提出了服务管理系统集成和施工过程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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