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范第1部分:规划》DB52/T1715.1-2023,自2023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原则、基本要求、布局、选址和配套建设指标。本文件适用于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
本部分作为贵州省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范》的第1部分,系统规定了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原则、基本要求、布局、选址及配套建设指标。标准强调规划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电动汽车发展相协调,遵循统一规划、适度超前、合理布局、方便实用的总体原则,并明确快充与慢充相结合的充电方式。在布局上,标准提出按点状(重点区域)、线状(高快速路沿线)、面状(城乡服务半径)三类要素进行科学规划。选址方面,要求紧密结合配电网建设,避开地下管网及地势低洼等不利场所,确保供电可靠性与安全。配套建设指标则针对居住建筑、公共建筑、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共建站及旅游景区等各类场景,分别提出了具体的充电停车位配建比例或数量要求,为全省充电基础设施的规范落地提供了量化依据。
标准明确了四项核心原则:规划需与国民经济、区域规划及电动汽车发展相协调;坚持统一规划、适度超前、合理布局、方便实用,并实行快充与慢充结合;积极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新技术;新建建筑物与高速公路停车场宜同步规划充电设施。基本要求则根据建筑类型差异化设置充电模式,公共建筑宜快慢充结合,居住建筑以慢充为主,经营性场所则以快充为主。
布局按照点、线、面三类要素展开,点状聚焦交通枢纽、商业综合体等车流密集区,线状沿高快速路按不超过50公里一对设置,并结合服务区与加油站,面状则根据城乡特点和服务半径进行规划。选址需与配电网建设密切结合以满足供电质量,应避开地下管线,不宜设在交叉路口、多尘腐蚀性场所或地势低洼易积水处。
标准对各类场景给出了明确的量化指标。新建各类民用建筑配备了具体的公共充电停车位建设指标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停车位及快充设备不宜少于4个;新建或具备条件的改建加油站,快充设备均不宜少于4个。旅游景区方面,5A级景区充电车位比例不低于15%,4A级景区不低于10%。停车场充电停车位宜按单元区布置,每个单元区不大于5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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