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及分区规划,实现城市减量提质发展,做好土地开发类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城乡办共同出台《北京市储备开发及棚改等土地开发类项目成本管理细则》京规自发〔2021〕4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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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1.12.31-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北京市储备开发及棚改等土地开发类项目成本管理细则》京规自发〔2021〕449号.pdf
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储备开发及棚改等土地开发类项目成本管理细则》(京规自发〔2021〕449号),旨在规范土地开发类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确保高质量实施。该细则适用于储备开发、棚改等项目,明确了成本管理的原则、责任分工、成本构成、组织实施、奖惩机制等内容,要求市级和区级部门协同推进,加强成本审核与监管。细则提出统一补偿标准、强化资金监管、控制成本支出范围、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等措施,以实现城市减量发展和土地开发的规范化。
项目成本管理原则
细则明确了统筹市级成本管理政策、区级征拆补偿安置政策、成本管理工作机制及穿透式评审工作机制四个核心原则。
责任分工明确
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自然资源委、住建委、城乡办负责市级层面的政策制定与审核;区政府(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需制定并执行本区成本管理政策,组织成本审核,并对费用科目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成本审核机制
区政府(管委会)承担成本审核主体责任,建立逐级审核、可追溯的工作机制,并通过第三方审计进行监督,确保成本控制合理、合规。
审计与追责机制
细则强调穿透式评审和定期检查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涉及违法乱纪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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