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远足径建设规范》DB4403/T291-2022,自2023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远足径的线路规划、建设原则、常用建设工法、配套设施、管理维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域范围内的远足径的建设。
本文件为深圳市地方标准《远足径建设规范》,编号DB4403/T 291—2022,规定了深圳市域范围内远足径建设的全流程技术要求。规范以手作步道为核心特色,强调运用非动力工具和传统工法,注重就地取材与降低环境干扰。正文系统覆盖了线路规划、建设原则、常用建设工法、配套设施及管理维护五大板块。在选线上,要求具备贯通性、便捷性、自然性、安全性与低干扰性;在施工中,则针对排水、消能、护坡、阶梯、面层及安全辅助设施等给出了具体工法指引,旨在构建与自然高度融合的步道系统。
选线须联通全市生态断点并与慢行系统衔接,同时避开地质灾害风险区与生态保护核心区,保障安全并减少干扰。建设过程遵循生态优先、安全保护、因地制宜、施作自然与突出特色五项原则,力求在最小干预下维系环境野趣,展示地域风貌。
基于坡度与土质差异,规范提供了涵洞、导流横木等排水工法,以及驳坎、砌石阶梯、之字形改线等多种消能、护坡与步道面层工法。配套设施要求精简设置,标识系统采用统一图形符号,并强调在入口处明示难度提示与行为规范,以实用与低维护成本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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